2025年6月,是第15个全民禁毒宣传月,今年的宣传主题为“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2025年6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17周年,6月3日是“虎门销烟纪念日”,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全称是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近年来,不少新型毒品伪装成“潮流单品”,悄然渗透青少年群体,成为危害青少年安全的“隐形杀手”。毒品不仅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还是HIV传播的“隐形推手”。禁毒与防艾,是守护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防线。今天,让我们共同聚焦“禁毒防艾”这一重要主题,了解风险,掌握知识,筑牢健康屏障。 根据《禁毒法》和《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121中麻醉药品和130中精神药品。值得注意的是,麻精药品本身并不违法,往往具有毒品与药品的双重属性,在合法用途内可以作为药品使用,但是违法滥用就变成了毒品。 麻醉药品具有镇痛、镇咳、缩瞳、减慢胃肠蠕动、降低颅内压等药理作用,是缓解癌症患者疼痛中必不可少的药品,如吗啡、杜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布桂嗪等。精神药品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抗抑郁等药理作用,在临床上均有较广泛的应用,如艾司唑仑、地西泮、佐匹克隆等。“药品”和“毒品”具有双重性质,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合理用于医疗目的、用于为病人解除病痛的就是药品。药品是出于医疗的需要,具有医疗价值。反之,违背法律规定生产、滥用的就是毒品,毒品本身不具有药用价值,不是出于医疗目的而生产或使用,如海洛因、大麻、冰毒及摇头丸等。 毒品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依赖性、耐受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毒品和防艾有什么关联? 我们都知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大类,即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 毒艾交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共用针具吸毒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使用过的针具残留血液,若他人接着使用,病毒会随着血液进入新个体,这种直接血液接触,传播风险极高,因此共用针具其本身就是高危行为。 毒“爱”交织会加大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常披着“时尚”的外衣迷惑年轻人,其强烈作用会让人的判断力、自控力下降,极易引发高危性行为,从而传播艾滋病。 四道“防线”,远离毒品陷阱 1.认知防线:强化知识储备。“四个牢记”,牢记什么是毒品;牢记毒品极易成瘾、极难戒断;牢记毒品害人害己害家害国;牢记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 2.社交防线:提升辨别能力。“慎重交友”,调查显示,大多数吸毒人员是在“朋友”的怂恿下坠入毒品深渊的,想要终生免受毒品侵害,要慎重交友、时时警惕、拒绝毒品。 3.心理防线:“永不尝试第一口”。千万不要相信“吸一口没事”“吸一次不会上瘾”这些谎言,好奇心和冒险心往往成为毒品侵蚀的温床。想要去娱乐场所放松身心的时候,一定要有所选择,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4.家庭防线:加强亲子沟通。家长主动学习药物滥用知识,关注子女心态和行为变化,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践行健康生活,预防艾滋感染 1.保持单一的性伴关系。要避免过早发生首次性行为,与性伴相互保持忠诚单一的性伴关系,避免多性伴。 2.正确使用安全套。安全套能有效地避免体液接触,降低HIV感染风险,每次发生性行为时,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是预防HIV感染最便捷有效的办法。 3.鼓励知情交友。要避免与HIV感染状况不明的人发生高危性行为。 必要时,发生性行为前要了解性伴的HIV检测结果,针对感染状况采取保护措施。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艾滋病检测有窗口期,目前常用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窗口期为发生高危行为后3-12周,在窗口期检测结果为阴性,不代表未感染艾滋病病毒,且窗口期感染者传染性较强。 4.远离毒品。毒品(或成瘾性物质)会干扰人们的自控能力,易发生无套性行为、多性伴等高危行为,甲基苯丙胺类新型毒品还会胜任短时处于强烈性冲动状态,易发生暴力性行为,加大HIV 感染风险。 5.HIV暴露后阻断性用药(PrEP)。如与HIV感染状况不明的人发生高危行为,应及早服用阻断药,降低HIV感染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发生高危行为后,应及时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咨询,在72小时内使用阻断药物,服药时间越早效好。 |